哥哥怎麼會對類婚姻法這麼熟呢?我好奇地問他。
這個安沒有成功。
「那天,那天叔叔喝了很多酒,覺得妳怎麼都不滿意,所以說要幫妳開苞。原本我聽到妳說很痛,去叫施叔叔想要救你,但是施叔叔說如果我不讓叔叔,我以後就見不到妳了,所以我不敢去敲門。」
盧卡斯斷斷續續噠噠地在為那天聽見我的哭喊,卻沒有幫我面歉。如果他是個成年人、甚至已經是個中學生,我可能會因為他見死不救生氣,但現在的他站在方諏面前連人家的都不到,與只有大人腰的我也沒差多少,作為真正的大人,我不會苛責他。
「謝謝,哥哥拜拜。」
「可是、可是老師說、大家說,女生有危險的時候,就算不能救她,也不能見死不救,不然也是共犯。我以前都是共犯,那天,那天我跑進房間,叫不醒妳,以為妳死掉了,才偷了叔叔的行動報警。」
「好了,我寫作業去,你們不要玩太久,特別是秦頤,你午還要治療,不能偷吃東西,我中午再回來陪妳。」
「好喔。」原來方諏是純愛派。
方諏聽了讚許的拍拍他的頭,然後跟他保證作為監護人,不會在違反我意願的況將他移伴侶名單。似乎覺得這男孩真不錯,他又讓人拿隨電腦,把自己聯絡方式登錄進去。
「話說如果當時施叔叔將我叔叔跟他的朋友們都登記成秦頤的伴侶,是不是就算我報警,她也永遠不會被救來?」聽完婚姻相關規定後,盧卡斯焦急的問。不過哥哥稍加思考後否定了這個擔心:「秦頤上有很多傷痕,被強行時還大血,而且那群大叔都不知多少歲了,不可能被登記成她的伴侶。倒不如說你是她的合法男友,你欺負過她嗎?」
「你從哪裡聽說可以認識一個晚上就上床的........伴侶上網就能隨時登記,所以進去前登錄一就好,我不該教妳的,記得,絕對不要跟剛認識的人上床。」
「沒關係啦,我已經好很多了,今天治療完以後就都不用再住院啦!我現在比以前健康很多喔!」我舉起雙手比劃動作,想讓他知現在的我心健康活蹦亂,不過明顯沒什麼用,因為他又哭了。
「如果不是盧卡斯之前一直保護我,我可能已經死了,他是絕對不會欺負我的!」
啊……我突然意識到,我或許不該幫小女孩秦頤原諒前的男孩,因為那天,那個被拖進房間的小女孩真的死了,因為滿屋其他共犯、因為小男孩那小小的自私及對大人的恐懼,死在成年人隨手的捶打掐撞,這體一周多以來的隱隱作痛無不是展示著她曾經遭遇多麼殘忍的對待,那些暴力的記憶也仍然影響著我。
「這是常識。」他回答。
看來這些是家中父母跟學校低年級就會教的東西,我雖然曾在繪本上看到相關內容,但就跟書不會特地描述吃飯前該如何洗手一樣,我只知那些跟女主角交往的人都是女主角的伴侶,卻直到今天才知這個設定的意義。
「真的沒關係,最後你還是幫我報警啦,這樣就很好啦。」
他走後房間突然安靜來,另一個男孩蹭到我面前,小心奕奕地捧起我的臉問:「你現在還很痛嗎?對不起,我是不是應該早點報警。」
「怎麼可能!」盧卡斯大力否認,哥哥轉過頭詢問我是不是真的,我認真回想了一,發現盧卡斯真的是個乖男孩,對我的最大尺度事是幫我洗澡跟上廁所,於是我也幫他講話。
「那哥哥,如果一對男生跟女生他們今天晚上門玩,剛認識就想上床是可以的嗎?還是說不是伴侶所以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