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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

周仲森的私生,十七岁之前,一直跟母亲白婉珍住在C城。

        沈沐雨新戏杀青后,从小县城飞到了B城。两戏的空窗期,她拍了两个广告,录了一段综艺,然后就直奔江繁的鲜花店。

        沈大小难却,再说决定权都在她,江繁索拿着了。

        可是成功的企业家们总是能言善辩、谈笑风生,于是一年一年,周程书还是努力成为了那样的人。

        江繁抱臂倚门,挑起角审视她:“不是说改邪归正了?”

        所有人都怕暴他私生份,所以绝不允许他随便交朋友。

        听着周仲森那些话,不知不觉,也就那么长大了。

        他的确从没有过朋友,错失了友真挚的年少时,再后来现在他边的人,已经无一不带着利益和算计。

        江繁摇:“看着就疼,没觉。”

        沈沐雨回味一番,赞同:“不太一样。”

        “不觉得很刺激吗?”

        他们雇了保姆和保镖,严格监控他每天的行动,周仲森告诉他,他是他最的儿,总有一天他会把他接到B城,住更大的房,接受更好的教育。

        棒在掌心震颤不歇,江繁垂眸读着说明书,眉轻轻动了一动。觉得有趣,可惜还是没来得及,那天过后,很快她就跟陈晏分手了,那棒,最后用在了别人上。

        不过沈沐雨的癖好却不是娱乐圈才有的,她是天生的。大学时候,江繁有幸参观过她的储藏室,各种各样的麻绳和锁链,鞭、蜡油、手铐、乳夹……沈沐雨期待从她脸上看到兴奋的神,但江繁看了一阵,最终只是皱眉。

        这话倒是真的,沈沐雨那些小狗,最开始基本都不是成熟的M。遇到沈沐雨之前,他们大多保持着正常的观念,直到被她相中,调教、驯化,变成重度成瘾的masochism,就这件事,江繁承认沈沐雨光毒辣,但是很遗憾,她自己也的确是个例外。

        “不兴趣?”沈沐雨问。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周仲森为他了很多,只可惜幼时被灌输的一切都会固。他骨里的孤僻冷漠、遇见人时意识的疏离回避,时至当日,早就已经改不了了。

        “我买束花,要红玫瑰。”

        起码那时候她并不兴趣。

        罗德斯红玫瑰暗艳夺目,江繁弯腰几枝,清顺着她的指尖去:“这次这个,不太一样?”

        江繁笑着谢绝她好意,临走,沈沐雨还是给她一样东西。

        “这是新的,就当是礼了。”沈沐雨说,“我看陈晏多少也带M,有机会给他玩玩,没准就喜上了。相信我,真的很。”

        “不可能,”沈沐雨不相信,“这东西挂相的,你骨里绝对是个S。我什么时候看走过?”

        镜前淡笑自若,酒桌上侃侃而谈,他坐在那里,就稳稳代表半个鸿睿,举手投足,人人说他天生是博弈言商的料,只有他自己知,他对社交的厌恶和抗拒从没变过,一切一切,都只是他的表演。

        她的每一任小狗,脾气秉都不相同,约会时她习惯送他们玫瑰花,有时白的,有时粉的,红的倒是很少见。

        没有朋友,也没有人,近似人的倒是有过一个,却终究也不是。

        十七岁那年,周仲森果然把他接到B城,很快周叡则公开了他的份,他被允许有正常的社交,周仲森也开始频繁带他席,帮他结识圈里的同龄人,好成为他将来的手足和臂膀。

        “不兴趣。”

        在他们这个圈里,似乎什么癖好都不稀奇。毕竟作为公众人,行程太满,压力太大,压力诱发,一有空就忍不住想发

        江繁笑了。也不多问,低剪着枝叶,说:“对人家轻儿。”

        他会成为鸿睿三代周程逸名正言顺的对手,成为那个千亿帝国的接班人选。只要他好好学习,一切光芒万丈的日都会在将来等着他,而当他周围的一切,落后的城市、平庸的学校……不过是他年幼暂伴,有朝一日,总会离开的。

        沈沐雨定居S城,从前江繁和赵景谦也住在S城时,她就经常来光顾她的花店。

        回家好奇打开,盒里是条细细长长的深蓝硅胶棒,棒密布凸起,柔漂亮,遥控时会震动,摇摆起来像灵尾巴。

        沈沐雨一笑:“本难移嘛。”

        “算了……不喜就不喜吧。”沈沐雨失望叹气,也没办法,“还以为能带你圈呢,可惜。”

        白婉珍是个四线女明星,虽然名气不大,却也害怕足豪门、私的丑闻传开,何况那时江繁的母亲江舟兰还活着,周仲森的态度就更不必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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