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这本文真的太别扭太小众了,就像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女生。
我当然想他。
任真遇到我是她无法选择的不幸。
我想让他听到我的回答后开心,更不愿意看他开心,只得用沉默代替回答。
任真是唯一视角,她的和经历定了全文平静、挣扎又痛苦的基调。
但是谁懂,我写到任真回县城过得很好很好,只是偶尔抬起仰望月亮,会忽然想到程嘉逸的睛,心脏会搐得疼痛,写到这段我崩溃得哇哇大哭。
片刻后,程嘉逸转移了话题,低声问:“任真,这段时间你有没有想我?”
我慎重想了想,准备明天三更,把他俩闹掰的节一气发完,这样我也能安心地存稿,等这场扫黄风波平息。
”
真的好想把程嘉逸丢到她面前,告诉她,宝宝,你想要什么男人我都写给你,别说一个程嘉逸,我只想让你快乐。
这种绪双向奔赴真的是除了写文外,其它任何事都带不来的。
后面就是程嘉逸后知后觉反应过来,离婚,臭不要脸地任真、耍无赖说他从来没提过要分开了,很甜很甜。
程嘉逸玩世不恭地回答:“真真的。”
最后我不得不说:“想。”
这个问题太暧昧了,我不知哪个才是标准答案。
“你是在叫我小名吗?”
昨天发了一章,多了60条评论。
“是啊。”
我的老天,霎那间动力满满,垂死梦中惊坐起,甘为吭哧吭哧写他个六万字,奔到海不复回~
没想到她静静地坐在角落里会被人发现,然后全班女生把目光看向她,肯定她的存在,给她鼓励。
他握住我的,掌控着我乱七八糟的心,似是在验证我是否在说谎,像个好学的学生,锲而不舍地追问:“你哑巴了?想么?想我么?嘴巴不想,也不想吗?”
而她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了几十个选择了她的互联网妹。
我一直在想他。
但我想得最多的还是,如何才能平安、毫发无伤、不付任何代价地离开他。
见我不吭不响,程嘉逸却来劲了。
我他,必然会想他。
我问:“真的?”
超长小作文,怕影响阅读验可以忽略,重是明天三更:
我不回答,他便一直问。
再小一,不破不立。
当初我决定用第一人称在po写这个故事,已经好了无人问津就弃坑的打算,当初在第二章也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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