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支着手,又瞧了好一会,才心满意足转过去,将位于角落的搪瓷壶拎过来。
班中男男女女,皆是新思想新,因此她也常和男同学结伴外游玩。但是现今让她去扒陌生男人衣服,这对她委实属于一遭。
想了半日,才记起昨晚她带了一个野男人回家。
这是她第一次看男人的,或者说是第一次看年轻男人的。
东方鱼肚翻一白亮的信号,曙光与薄雾开始在城市上空苟合。
她的姆妈并不会允许她和一个小氓有过多往来。
只是不知是什么型?
林父在世时,将男女大防看得裙,留叁午思巴菱久思菱极重,送她读的也是中西女塾。后来父亲辞世,林瑾才去了雷士德工学院修读药剂科。
男人密睫忽闪,鼻梁,薄唇微微抿着,整个颔线条清晰又畅。不似中国男的面容,倒有些像圣芳济书院花园里的那座希腊雕塑。
这一切简直梦幻的可怕,她怎么就把一个小氓带回家了?
林瑾垂眸,拿过药和绷带为男人包扎伤,动作比窗外的月光还要柔。
初相识·肆
林瑾趴在书桌睡了半宿,醒来扭扭脖,只觉浑腰酸背痛得紧。大脑则于一片混沌,待回过神,想站起时,却蓦然发现床上有个异。
声摇曳,几缕白烟雾,在黑暗中袅袅腾起,脸盆底怯开的菡萏,经这意氤氲,愈发显得得红灿诱人。
远远没有前的鲜活年轻,隆起的腹肌还会随着男人的呼,一鼓一鼓。
看来黑夜果然是灌了烈酒的小妖,居然引诱她如此离经叛
林瑾深几气,才在床边慢慢坐,手中的巾一一,将男人脸上混着血的污迹净。
林瑾突然盼望男人是什么型都好,只要不是桃花。她想到堂敲小锣算命的宁波人说过,桃花的男人最是凉薄,靠不住。
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要轻轻碰一,就会倏然碎掉的那层。
林瑾悄悄松了一气,只觉心中似有什么东西轻轻落地。
绯红的面颊,又咬唇思索好一会儿,心中依旧没个主意。
男人的伤并不重,只有几个刀,看来衣服上的血大多是属于别人的。
林瑾嗤笑,真想伸手戳戳,看是不是和一样易碎。
林瑾望向他,只觉他被银光蹂躏的肌肤,像极姆妈用小铝锅煮时,上面结着的薄薄。
许是心不在焉,她给他盖被时,柔细腻的左手,无意间碰到男人裆,那如铁的,霎时让林瑾脸烧起来,地,直烧到了耳。
她以前在震旦医学院辅修过解刨课,不过用来上课的是一年老衰的男尸。
林瑾把巾放在里浸湿搓,反复几轮,才狠狠心将它完全拧。
她重新绞了把巾,给他仔细拭。
不过就算凉薄又怎样?
蟾光如般从玻璃窗泻,落在男人俊逸的脸庞,他的角眉梢便染上层淡淡光辉。
林瑾将男人扶起来,把他后背靠在自己上,腾两只手便去脱他沾满血迹的白衬衫。
巾过的地方,古铜肌肤便会闪着湿漉漉光,像是猫咪添了一的酒心巧克力。
一切稳妥,她给他扯过床边的被褥盖上,心里则盘算,明天要去永安公司买一件男式衬衣。
她抬手将刺的灯光灭掉,整个便隐于沉沉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