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好的吗?
面脱上的羊绒衫,肩膀上青紫的咬痕。
看似陆征是她的猎,其实是她这个猎主动往他嘴里送。
看到了自己的咬痕,宋瑾知他得跟自己算总账,顾不得欣赏他壮的肌肉,嘴的把毯往拉,锁骨:“你不也咬了我。”
“那我这次是不是还要咬回去?”
她扭看向客厅里的陆征:“你当过兵?”
被他这样注视,宋瑾脑海中浮现在储间里被他沿着膝盖往上亲吻的画面;一想到那会儿要是不阻止他,他很可能会吻自己心那里,双忍不住并紧。
知她还不到完全放开,陆征也不想迫她;解开她手腕上的带,起朝卧室走:“先去洗洗,洗完送去你回去。”
都还没就让她回去?
“属狗的?每次都那么狠?”陆征起她巴让她把抬起来。
陆征问她:“想被我咬哪里?”
发走去,宋瑾看了他的卧室,整洁如一,床上的被叠的还很工整。
就算是真破产,他也不会在事上随便就找个女人发;更何况瘦死的骆驼比大,他又不是没有那个东山再起的资本。
她这会儿已经完全清醒,也理解了陆征为什么始终不行最后一步。
浴巾刚落地,他转过走了。
女人再漂亮矜贵,对他而言都等于他手上的腕表,无论有多贵多致,还是专属定制款,他都不会只一款;他会收集很多款放在表盒里,随着心和服饰搭随意挑选。
宋瑾诧异住了,没想到他转变那么快。
……
宋瑾也很清楚陆征为什么会被自己引,南溪这种小地方不像北城那种大都市,漂亮的女人不多,可选也小;再加上是在低谷期,好兄弟还喜她,心理上自然会衍生想征服她的觉。
“咬哪里都行,别咬我锁骨。”她委屈:“太疼。”
她没再矫,左手上护腕遮住那像蜈蚣一样的狰狞疤痕,只用浴巾裹住,把门打开。
宋瑾笑着穿上他的衬衣,系好扣刚好到遮住大,照了镜,没想到松垮的男士衬衣穿在上还好看;味还有檀香味,很好闻。
理的男人永远都知哪些女人该碰,哪些女人不能碰;像她这种心里还惦记着前男友的女人,对陆征这种傲的男人来说等于犯他的大忌;他本就不屑于当任何男人的替代品。
呵呵,可真有意思。
只能说手终归是手。
她所有的小动作都逃不过陆征的睛。
陆征把灰衬衣递给她:“先穿我这件。”
在浴室冲澡的时候宋瑾仰起闭上睛,任由温的从脸上冲来。
关掉花洒,宋瑾睁开睛,走去用浴巾,看到磨砂玻璃门外有颀长影。
宋瑾知自己那件上衣被他撕扯的早已不成样,接过衬衣微笑着当他面解开浴巾。
陆征只享受征服玩她的过程,而不是被她征服。
这就是为什么每次她,陆征都会很满意。